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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連發多篇公告,中國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人壽、平安財產等多家企業被罰

時間:2025-01-16 14:06:51 來源:消費日報網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連發多篇公告,多家銀行及保險公司被罰。包含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內的多家大型企業均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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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發布了《滬金罰決字〔2025〕1-5號》公告,公告顯示,太平財險上海分公司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保險業務處以警告并罰款24萬元;時任太平財險上海分公司企業客戶部/重要客戶部負責人王曄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處以警告并罰款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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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楊浦支行因向資本金不到位的項目發放貸款,罰款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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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因股權投資母基金業務未制定管理制度、未按規定程序選聘金融服務合作機構、理財業務未進行獨立盡職調查與風險評估、理財資金違規投資于高風險金融產品、理財資金違規用于限制性領域、理財資金違規用于歸還本行貸款、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投資審查程序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理財投資業務管理體系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代理銷售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行為,處以罰款950萬元;時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理財產品部兼投資管理部副總經理歐陽至偉因投資審查程序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理財資金違規用于限制性領域、理財資金違規投資于高風險金融產品的行為處以警告并罰款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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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發布了《津金罰決字〔2025〕1號》公告,公告顯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因銷售行為資質管控不嚴格、承保流程管控不完備、雙錄質量控制不到位的行為處以罰款,合計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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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陜西監管局發布了《陜金罰決字〔2025〕4號和陜金罰決字〔2024〕88號》公告,公告顯示,西部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責令改正、警告,并處罰款8萬元;時任財務總監王小妮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進行警告并處罰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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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因保險代理人培訓管理不到位,進行警告并罰款1萬元;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印花布園營銷服務部(原二環西路營銷服務部)進行警告并罰款4萬元;對時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二環西路營銷服務部經理李力、時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二環西路營銷服務部副經理王明罡進行警告并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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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發布了《川金監罰決字〔2025〕1號》公告,公告顯示,四川源廣信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及時任四川源廣信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臨時負責人羅劼因未按規定任命臨時負責人;未開立使用獨立的傭金收取賬戶;客戶告知書制作不規范;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委托未辦理執業登記人員從事保險經紀業務;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超出規定的經營區域從事業務活動;未按規定開展互聯網保險經紀業務的行為,對四川源廣信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罰款25.5萬元,對羅劼進行警告并罰款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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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發布了《贛金監罰決字〔2024〕290號—295號》公告,公告顯示,國任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因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處以警告并罰款3萬元;時任國任財險江西分公司個客推動部負責人兼國任財險安義支公司經理汪夢翔、時任國任財險江西分公司承保部總經理助理傅丹丹、時任國任財險江西分公司副總經理熊志峰因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分別處以警告并罰款4501.08元、2975.76元和20029.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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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因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罰款78萬元;對時任平安財險江西分公司總經理曹陽、時任平安財險江西分公司副總經理彭碧方、時任平安財險江西分公司責任險業務部銷售總監鄔志輝、時任平安財險江西分公司核保部經理(主持工作)王文龍、時任平安財險江西分公司責任險核保崗孫江平、徐嬌、徐玲玲分別進行警告并罰款3萬元至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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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因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處以罰款19萬元;對時任太保壽險南昌中支總經理助理歐陽惠進行警告并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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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饒中心支公司利用保險經紀人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處以罰款14萬元;對時任太保壽險上饒中支副總經理周麗進行警告并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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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利用保險代理人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處以罰款19萬元;對時任太平財險江西分公司團客營業一部經理、太平財險南昌中心支公司南昌團客營業一部經理鄔莉進行警告并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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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處以罰款10萬元;對時任太平經紀江西分公司負責人殷熊毅輝進行警告并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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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金融監管局發布了《深金罰決字〔2025〕1—7號》公告,公告顯示,國任財險因數據不真實、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處以罰款100萬元;對時任國任財險健康險事業部/運營管理部總經理李睿進行警告并罰款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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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世紀經紀因編制虛假業務資料、中介業務檔案部分要素不全處以警告并罰款41萬元;對時任金世紀經紀總經理助理譚尤鑫進行警告并罰款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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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銀行深圳分行因內部控制存在薄弱環節,處以罰款50萬元;對時任交通銀行深圳分行海德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行長王小玉進行警告,對交通銀行深圳分行海德支行客戶經理趙晶瑩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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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李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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