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盧岳)深圳證監局網站5月15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違法買賣股票行為,深圳德訊證券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訊證顧”)員工歐某某被罰款3萬元。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德訊證顧今年以來第三名因違法買賣股票被罰的從業人員。
資料顯示,德訊證顧成立于1999年,擁有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是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單位。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德訊證顧因消費者投訴居高頻頻被監管通報。如今員工違規炒股問題多發,這家老牌投顧機構的內控管理水平難免惹來外界質疑。
又一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被罰
據深圳證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歐某某2020年6月2日至2021年5月28日、2021年8月23日至今在德訊證顧工作,任咨詢助理,期間取得一般證券從業資格、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向客戶提供投資咨詢建議,屬于《證券法》及《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
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歐某某控制使用其開立的平安證券賬戶、安信證券賬戶、招商證券賬戶多次交易股票,合計買入成交金額400.38萬元,賣出成交金額396.37萬元,扣除交易稅費,累計虧損4.42萬元。交易主要資金來源與去向均為歐某某。針對上述違規行為,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歐某某處以3萬元罰款。
這不是德訊證顧首位因違規炒股被罰的員工。記者注意到,深圳證監局2024年的1號、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樣下發給了德訊證顧的從業人員,違規事由同樣涉及違法買賣股票。其中“1號罰單”開給了韓某。經查,自2021年3月15日至今,韓某在德訊證顧任職,2021年12月29日取得一般證券從業資格。任職期間,韓某參與德訊證顧“晚間研報”“晚間精研”等證券投資咨詢類視頻產品的制作,屬于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
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韓某先后交易了13只股票,買入成交總金額22.96萬元,賣出成交總金額13.98萬元,期末持有股票16200股、市值7.92萬元,扣除交易稅費,累計賬面虧損10309.34元。對此深圳證監局責令韓某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處以3萬元罰款。
德訊證顧另一名被罰的從業人員吳某某持有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任職期間向客戶提供投資咨詢建議。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吳某某證券賬戶交易了52只股票,買入成交總金額107.91萬元,賣出成交總金額108.32萬元,扣除交易稅費,累計盈利3602.21元。深圳證監局決定沒收吳某某違法所得3602.21元,并處以3萬元罰款。
可以看到,監管部門對于德訊證顧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的追查時間從2023年一直追溯至2020年。這也側面反映出監管正出“鐵拳”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參與股票交易。
證券從業人員利用信息差參與股票交易,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違背市場的公平性原則,對投資者合法權益造成侵害。因此,近年來,監管部門對此類行為始終持“零容忍”態度。
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已有多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被證監會集中處罰,同期證監會表示,著力構筑“不敢、不能、不想”違規炒股的長效機制,強化監管執法,下一步將持續凈化行業生態,深入開展行業文化建設綜合治理,加快形成從業人員管理“嚴”的氛圍。
投訴量居高 誤導性宣傳問題突出
記者在證監會官網看到,除了罰單“點名”外,德訊證顧還頻頻因消費者投訴問題被監管通報。深圳證監局公告顯示,2022年四個季度的證券基金期貨糾紛投訴情況通報名單中,德訊證顧連續4期出現在涉及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客戶投訴榜前三位置。2022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深圳證監局收到的針對德訊證顧的投訴分別為30件、24件、75件、61件,全年合計190件。
互聯網投訴平臺上關于德訊證顧的投訴也不少。從投訴內容來看,大多涉及營銷過程中存在夸大宣傳、產品推廣存在誤導性表述等。

(圖片來源:黑貓投訴)
如一位消費者投訴稱,德訊證顧的業務員不斷向其介紹老師推薦的股票實現上漲盈利,并向其展示了盈利的股民送來的眾多紅色錦旗,“說要是沒有盈利,就不會有那么多股民給他們送錦旗了。”抱著試試看的態度,這名消費者購買了16800元/年的投顧服務,但出于觀望并未進行任何股票買賣。不久后,該業務員找這名消費者,表示自己晉升為小組長還差一面錦旗,希望可以幫忙送一面。“我還沒盈利怎么送?我這才醒悟他給我展示的那么多錦旗原來是這樣來的。”感覺受騙的消費者提出退款,但未果。
巧合的是,記者近日以投資者的身份添加了德訊證顧的一名業務員。在產品推介過程中,對方也向記者展示了公司懸掛的多面錦旗,稱錦旗多到“放不下”。為了展示客戶的滿意度和用戶口碑,這名業務員還向記者展示了幾名老用戶的多次續費記錄。此外,對方還發來了多張用戶盈利的截圖,宣稱某客戶“合作一票就把服務費賺回了。”

有行業人士向記者表示,投顧公司人員在展業過程中,以單個客戶投資收益、單一個股的漲幅作為產品的營銷案例是不合規的,因為單一案例無法構成產品整體業績的客觀評價。此外,僅宣傳收益,未提示風險及可能產生的虧損情況,宣傳內容也涉嫌誘導投資。《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規范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行為,禁止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
據證監會官網信息,近年來德訊證顧因誤導性宣傳已多次被監管點名。2023年5月,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經查,德訊證顧在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行為:一是公司運用單一客戶案例、客戶感謝視頻進行展示宣傳,存在一定誤導性;二是個別銷售人員面向客戶推介產品時有誤導性表述;三是個別員工自行裁剪經公司審核的營銷素材對外發送;四是合規人員對于營銷素材的審核留痕不足。深圳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
2022年1月,德訊證顧因以下六項違規被責令改正:一是個別營銷人員存在提示未簽約客戶關注個股的情況;二是部分月度策略報告以及診股報告未經合規部門審核;三是未按公司規定及時對客戶進行電話回訪;四是個別營銷人員在營銷過程中存在“建倉”等具有一定誤導性的表述;五是公司部分營銷自媒體賬號存在未注明投顧人員姓名和資格編號、免責條款不完備的情況;六是對于企業微信中的語音電話溝通未進行有效監控。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
“你公司應當對上述各項問題逐項全面整改,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切實做到合規經營。”深圳證監局如是要求。對于員工誤導性營銷攬客的德訊證顧采取了哪些管控措施?整改效果如何?我們將對此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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