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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證券收立案告知書 IPO進程或受影響

時間:2024-05-17 17:18:06 來源:消費日報網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盧岳)5月9日,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證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顯示:渤海證券涉嫌在財務顧問業務上違法違規,證監會將就此事進行立案調查。渤海證券表示將依法依規配合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值得注意的是,渤海證券的IPO處于“正在進行時”,其于2021年就開啟了資本市場的上市進程,這場漫長的上市“旅程”距今已持續兩年多的時間,目前正在問詢階段,下一步是上會審核。

  記者看到,今年四月“新國九條”的出臺,預示著對證券行業嚴監管到來。最近,中信證券和海通證券因此前業務違法違規被證監會處罰,而在強本強基、嚴監嚴管的基調下,一大批針對券商的行政監管措施乃至罰單接踵而至。

  “新國九條”背景下,多家券商遭處罰

  記者看到,渤海證券收到的《立案告知書》載明:因公司涉嫌財務顧問業務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于4月24日決定對公司立案。渤海證券并未公布涉嫌違法違規的具體項目名稱。

  《立案告知書》中的財務顧問業務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資并購咨詢、重組咨詢服務、上市輔導與改制改組、融資策劃與方案設計以及財務規劃與戰略咨詢。

  記者梳理發現,2020年11月9日,證監會曾向渤海證券出具警示函稱:“在天津津誠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財務顧問項目中,公司未嚴格履行內核程序,在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2019年公司債券(第二期)項目中,未在立項環節嚴格執行回避規定。”其后,渤海證券表示,此問題已整改。

  渤海證券此次被立案調查是在國務院“新國九條”的背景之下。2024年4月,國務院發布資本市場第三個“國九條”,其中指出:“要緊緊打造安全、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以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為主線,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功能作用,推進金融強國建設。”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新國九條’強調要堅持穩為基調,要強本強基,嚴監嚴管,以資本市場自身的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大局。”

  近期,除了渤海證券,多家券商被罰或被調查,其中東吳證券因涉嫌在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中未勤勉盡責,被證監會立案調查。4月30日,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因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另外,由于華西證券在金通靈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項目的執業過程中存在盡職調查工作未勤勉盡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書存在不實記載,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華西證券采取暫停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的監管措施。

  此外,“新國九條”下達后被“點名”的券商還有:中金公司、國都證券、中信建投、華西證券等,總計已有至少12家券商被處罰,涉及罰單數量超過59張,顯示出監管升級的趨勢。

  5月10日,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關于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明確要求上市證券公司切實擔負起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領頭羊”和“排頭兵”作用。證監會還提到,將堅守強監管、防風險、促發展的主線,持續加強證券公司日常監管,強化執法問責。

  IPO進程緩慢 或將受立案沖擊

  目前,渤海證券正處于上市階段,從遞交招股書到現在已歷時兩年多,目前處于問詢階段。早在2021年12月28日,渤海證券處于上市招股書的預披露狀態;2022年6月6日,公司對部分數據進行了更新,發布了預披露更新報告;2023年3月1日,公司發布了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上市階段,渤海證券的保薦機構為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證券開始IPO上市輔導的時間是2016年,至今已逾8年之久。公司歷史上存在管理層動蕩和挪用客戶資金的問題以及大量股權被司法拍賣等股權問題,這對公司上市產生不利影響。

  此外,渤海證券的業績是否穩定且持續增長也是影響其上市的關鍵一環。據渤海證券財報顯示,公司2023年營業收入為21.01億元,同比增長48.38%,其中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為5.27億元,同比增長35.33%,經紀業務手續費凈收入占比最大,收入金額為2.99億元;公司2023年凈利潤為6.78億元。

  2023年,渤海證券經紀業務收入3.88億元,其中包含證券經紀業務收入和期貨經紀業務收入;公司投資銀行業務收入為1.35億元,其中包含證券承銷、財務顧問與證券保薦業務,而《立案告知書》中的財務顧問業務就屬于此類。

  從歷史業績來看,渤海證券2020年至2022年營業收入分別為29.56億元、30.07億元、14.16億元;同一時間段的凈利潤分別為11.06億元、18.00億元、5.01億元。

  據招股書顯示,渤海證券投資銀行業務中財務顧問業務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分別為:2022年1-6月為3618.01萬元、2021年為2051.26萬元、2020年為6692.02萬元。財務顧問業務為客戶完成了“16萬達02”、“16萬達03”、“16融創01”、“20萬達01”、“16融創07”、“20明投01”、“20西苑01”、“20西苑03”等多只債券的到期回售、轉售財務顧問項目。

  與此同時,在招股書報告期內,渤海證券完成了津裕電業(873078)、臨港船務(8873441)、舒朋士(873161)、津萬事興(873186)、增光科技(873562)等新三板公司的推薦掛牌項目。上述新三板項目推薦掛牌及持續督導的財務顧問收入分別為:66.04萬元、133.02萬元、47.17萬元、73.90萬元、113.21萬元。

  總體來說,渤海證券的業績在2022年經歷下行后已經回穩,其中立案調查中所涉及的財務顧問業務在疫情期間存在大幅下降,但2022年有所回升。目前,渤海證券正處于IPO進程之中,面臨如此嚴監管的環境,其IPO能否順利推進值得關注。

  另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如果企業在上市前36個月內因違反工商、稅收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并且情節嚴重,那么這樣的企業是不符合上市條件的。這意味著,監管處罰的因素會直接影響到公司的上市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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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劉坤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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