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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日報2026年“3·15系列報道”: “悟空祛痘”現校園貸 “變美生意”亂象詬病難改

時間:2026-03-14 15:09:29 來源:消費日報網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王琦琛)正值“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美容消費領域的亂象再度進入輿論視野。近期,多名消費者向記者反映,在“悟空祛痘”門店消費過程中被低價項目吸引到店后,遭遇持續推銷并被引導辦理分期貸款,部分人因此背負數千元甚至上萬元的消費貸款,維權過程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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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黑貓投訴平臺內“悟空祛痘”相關投訴

  公開資料顯示,“悟空祛痘”品牌前身為“痘博士”,2022年前后陸續更名并完成品牌形象更新,近年來,圍繞該品牌門店的消費爭議在網絡投訴平臺與社交媒體上持續出現。在黑貓投訴平臺上,與“悟空祛痘”相關的投訴已接近800條,問題主要集中在低價引流、誘導消費、分期貸款壓力以及售后退款糾紛等方面,其中不乏關于誘導學生辦理“校園貸”的投訴。

  低價引流誘導貸款 學生群體成“美容貸”目標

  記者注意到,“悟空祛痘”門店在線上平臺推出多款“9.9元皮膚檢測”“16元祛痘”的低價體驗項目作為引流入口,以“首次體驗”“限時福利”等宣傳吸引消費者到店。

  然而,多名消費者反映,原本購買的低價團購項目在到店后往往難以直接使用。門店通常先安排所謂“皮膚檢測”或咨詢評估,并在檢測過程中反復強調皮膚問題“較為嚴重”“存在炎癥風險”或“可能形成痘坑”,隨后告知低價項目“無法解決根本問題”或“不適合當前膚質”。在此基礎上,店員轉而推薦價格更高的“系統修復方案”“深層治療方案”或“綜合護理套餐”,費用從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在推銷過程中,店員往往通過強調痘坑不可逆、炎癥反復、色沉加深等“后果風險”,不斷強化緊迫感,引導消費者盡快簽約。

  在這一銷售路徑中,經濟來源有限、消費經驗相對不足的學生群體,往往更容易成為“美容貸”的重點推銷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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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學生投訴悟空祛痘門店誘導貸款

  多地學生向記者反映,面對動輒數千元甚至數萬元的套餐費用,部分學生在門店現場被引導通過第三方平臺辦理分期支付,相關操作多由店員協助完成,簽約流程較為迅速。消費者表示,在辦理過程中,機構并未對分期利息、退款條件及違約條款等關鍵內容進行充分說明,直到事后查看合同才發現,簽約主體與門店對外使用的品牌名稱并不一致。

  南昌一名大學生稱,自己在明確告知店員是無穩定收入的在校學生后,仍被引導通過第三方平臺辦理5930元貸款,后續還被建議追加消費。上海、廣州等地也有消費者投訴表示,在表示資金不足后,店員建議通過“即分期”等平臺辦理貸款,甚至直接操作手機下載相關軟件協助辦理,而貸款利息、還款方式等關鍵信息并未得到充分說明。部分學生在辦理貸款后才發現,貸款資金直接轉入商戶賬戶,而自身則需承擔分期成本。例如,一筆7608元的消費被分12期償還,年化利率達27.65%,若消費者提出解約,還需支付“20%違約金”或按單次數百元計算服務費等費用。

  法律界人士指出,針對在校學生誘導辦理消費貸款的行為存在明顯合規風險。教育部與原銀保監會等部門曾明確要求整治“校園貸”,禁止任何機構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規定,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超過LPR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從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看,通過低價體驗吸引消費者到店,再推銷高價項目并誘導貸款的做法,也可能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若合同中存在“高額違約金”“免除商家責任”等條款,還可能被認定為加重消費者責任、免除經營者義務的無效格式條款。

  律師建議,學生群體遭遇此類侵權時,應及時固定溝通記錄、貸款合同、付款憑證等證據,向市場監管部門、金融監管機構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主張合同無效、退還違規費用。同時,監管部門需加強對美容行業與金融機構合作的監管,嚴厲打擊針對未成年人和學生的誘導貸款行為,凈化消費環境。

  前身“痘博士”:更名之后,爭議是否真正切割?

  “悟空祛痘”并非一個全新品牌。公開資料顯示,其前身為“痘博士”。在品牌更名前,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已多次因法律糾紛進入公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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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企查查顯示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被限制高消費

  企查查信息顯示,該公司曾被法院發布限制高消費令,同時,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64萬余元。此外,該公司還因擅自使用楊洋、關曉彤、周杰倫等明星藝人的肖像、姓名進行商業宣傳引發多起侵權糾紛,公開資料統計,與多名明星相關的侵權案件累計判賠金額達234萬元。

  除侵權問題外,公開投訴平臺數據顯示,圍繞“痘博士”有關誘導消費、虛假宣傳、強制推銷等問題的投訴曾達數千條。多家媒體報道提及,有消費者在門店被引導辦理高額消費項目,甚至涉及誘導學生群體貸款消費的情況。

  在多起侵權糾紛與消費爭議疊加的背景下,痘博士于2022年前后陸續更名為“悟空祛痘”。門店名稱、裝修風格及線上宣傳頁面同步調整,原有品牌標識逐步淡化。名稱更換客觀上切斷了公眾對“痘博士”爭議的直接聯想,但品牌背后的經營體系并未脫離原有商業結構。

  公開信息顯示,“悟空祛痘”關聯主體為悟空美容科技體系,核心成員包括天津悟空美容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悟空國際美容有限公司、北京啟初美容護膚有限公司、北京悟空痤瘡醫學研究有限公司等企業,業務涵蓋美容服務及相關運營板塊。

  其中,對外經營主體之一北京悟空皮膚科診所有限公司,曾兩次受到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處罰:2021年因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被罰款3000元;2024年因貯存設施或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被給予警告并罰款1000元。

  此外,天津悟空美容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因發布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未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被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津市監濱處罰﹝2024﹞2873號》行政處罰決定,于2024年12月4日罰款15000元。

  經營主體擬注銷 前端促銷仍在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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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企查查顯示北京悟空皮膚科診所有限公司擬注銷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12月29日,北京悟空皮膚科診所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因決議解散,擬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并要求債權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申報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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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悟空祛痘”公眾號發布促銷內容

  記者注意到,其官方公眾號近期仍在持續發布“買一送一”“限時套餐”“年度護理卡”等促銷內容,引導消費者到店消費和辦理套餐。也就是說,在經營主體啟動解散注銷程序的同時,前端銷售行為仍在正常開展。

  一方面,經營主體啟動解散注銷程序;另一方面,品牌層面仍在持續推廣、簽約、拓展客源。主體清算與市場擴張并行,使法律責任與消費保障之間形成現實張力——若簽約發生在清算期間,后續履約義務由誰承擔?若出現退費或服務中斷,消費者應向哪一主體主張權利?品牌、門店與公司主體之間的責任邊界是否清晰、可追溯、可執行?

  有專家指出,對于消費者而言,品牌名稱如何變化并非關鍵,關鍵在于合同義務是否穩定、責任主體是否持續存在、維權路徑是否現實可行。當企業結構頻繁調整、核心主體進入清算程序,而市場端仍保持銷售節奏時,履約保障是否同步穩固,成為無法回避的問題。

  從行業層面看,近年來,一些美容機構逐漸形成“低價引流—焦慮放大—連環推銷—貸款消費”的營銷套路:通過低價體驗項目吸引消費者到店,在檢測或咨詢環節放大皮膚問題、強化焦慮情緒,隨后以“套餐升級”“療程綁定”等方式持續推銷,部分情況下還會引導消費者通過分期貸款支付高額費用。

  針對相關問題,監管部門近年來多次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警惕所謂“低價體驗”“免費檢測”等營銷話術。在涉及“美容貸”“分期付款”等消費方式時,應重點核實機構經營資質、合同主體以及貸款利率、綜合費用等關鍵信息,并妥善留存合同、消費憑證及溝通記錄,以便在權益受損時依法維權。

  2月28日,記者就相關情況聯系悟空祛痘方面,截至發稿前,企業未作出回復。本報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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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李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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